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0:0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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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1-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538
- 责任部门: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九发〔2019〕6号)要求,形成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统一口径,截至2022年末,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共28户,其中,市级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共5户(九江市金控集团有14户子公司,只按1户统计),县级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共23户(为便于统计县级国有金融资产数据,将九江银行控股但其住所在市域内的6户村镇银行作为县级企业单列反映),
截至2022年末,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产总额4910.14亿元,负债总额4473.92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45.1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28.35亿元,实现净利润17.95亿元。分级别看,金融资产主要集中在市级,占比合计98.51%。分行业看,主要集中在银行类企业,占比合计95.52%。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一是理顺体制管理。市政府明确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其中,九江银行作为市级重点国有金融企业,其国有资产纳入统一集中管理。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二是强化业绩管理。合理核定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经营业绩目标值,按年度分类开展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推动企业回归本源、聚焦主责、做精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化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实施清单管理。市财政局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从基础管理、薪酬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其他事项等5个方面、44个管理事项清单中提出核准、审批、备案管理要求,逐步对市级国有金融企业实行“清单制”管理。四是规范产权管理。将全市国有金融企业纳入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产权登记证,及时、全面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对国有产权变动的动态穿透式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常态化开展金融企业财务统计分析,充分摸清金融运行底数。
(二)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地方金融企业治理日趋规范。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结构逐渐完善,资本布局较为合理。截至2022年末,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已涵盖银行类、小额贷款类、融资担保类、金融控股集团类等四类国有金融企业,部分国有金融企业呈现出较为强劲的发展势头。例如,九江银行自2000年成立以来,聚焦金融主业,深耕九江,于2018年7月在香港H股成功上市,已实现全市县域分支机构全覆盖;市金控集团获批资产管理、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多项营业牌照,进一步丰富了我市金融业态。指导督促出资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善“三会一层”建设、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权责边界。建立健全国有股权董事派出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和实质化管理。
(三)加大支持实体经济,金融企业服务质效显著增强。一是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2022年,全市银行类、担保类及金控类金融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户数1.15万户、金额549.55亿元,同比增长59.66%、37.67%。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2022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35.4亿元,扶持1.4万人创业、带动8.6万人就业,完成全年任务的164.18%,贷款发放量列全省第三。二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2022年,全市银行类、担保类及金控类金融企业支持三农户数2.4万户、金额179.42亿元,同比增长39%、47.47%。充分发挥农业产业风险稳定器作用,我市全年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3.46亿元,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分列全省第二。三是加大其他领域支持力度。积极申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向上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分列全省第二。纵深推进“映山红”行动,落实企业上市奖补资金,推动全年新增上市公司2家。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金融风险安全底线。一是加大国有金融企业支持力度。充分研究九江银行定向增发方案可行性,批复同意其定向发行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为九江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金提供流动性支持。积极推进市金控集团的转型升级和改革重组工作。二是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全市国有金融企业风险整体可控,截至2022年末,全市银行业(含银行类及小额贷款类)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总额为90.84亿元,拨备覆盖率169.8%;全市担保类金融企业担保准备金总额1.85亿元,拨备覆盖率251.98%。三是依法派出股权董事。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切实加强国有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派出相关人员担任九江银行、市融担公司股权董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全过程参与出资国有金融企业经营决策,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五)强化部门协同发力,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积极有为。一是强化政策共享。财政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相关监管政策时,及时向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财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二是实现数据共享。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当年市内贷款较年初增长情况”、“年末在保余额”等指标纳入金融企业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相关数据由市财政局会商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九江分局等部门共同考核评估。三是推进协同发力。市财政局积极履行九江银行大股东职责,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及定向增发相关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不定期对市金控集团及市融资担保公司开展非现场检查。
(六)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对金融企业全面领导。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党建入章,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党的建设融入经营管理各方面,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突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全面领导,将“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作为国有金融企业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
在看到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体制尚不成熟,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大,国有资本市场化程度不高、规模整体不大、实力总体不强、资产布局不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着力培优建厚国有经济“家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我市国有金融资本,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九江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根据中央、省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结合九江实际,不断深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指导,健全我市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扎实推进“集中统一、全流程全覆盖、穿透管理”管理体系。
(二)促进国有金融企业现代化治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核心任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抓手,合理确定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比例,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持续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地方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不断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压实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科学决策,稳健经营。推动跨部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
(四)推动国有金融资产多元化布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采取“有进有退”的方式,对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整合、重组,不断提升国有资产、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支持九江银行等本地龙头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逐步优化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