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九江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13 17:0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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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82
-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整治,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行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6年5月13日九江市财政局印发《九江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同志从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三个维度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
出台背景:近年来全市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但履约验收环节暴露出验收程序随意、过程记录缺失、档案管理混乱、供应商擅自减量降标等问题,直接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2025年我市已印发《九江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版)》,从四大主体72类禁止性行为入手规范采购行为,本次《工作指引》进一步聚焦验收环节,是对负面清单制度在履约端的深化落地。
具体内容:重点体现在明责任、严程序和强监管三个方面。
一是明责任。针对“重采购、轻验收”“重程序、轻实效”等突出问题,《工作指引》明确采购人为履约验收第一责任主体,坚持“谁采购、谁负责”,不得因委托而转移或免除责任。采购人要健全内控制度,将验收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对技术复杂项目,验收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公共服务项目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责任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真正让采购人“既买得清、更验得明”。
二是严程序。针对验收程序随意、记录缺失、档案混乱等管理短板,《工作指引》系统规范验收全流程。验收前,须在采购需求阶段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内容、标准、方法,并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载明;验收时,成立3人以上单数验收小组,逐项核验技术、服务及履约情况,形成详细验收记录;验收后,出具载明依据、过程、问题及结论的验收报告,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有异议须书面说明,所有验收资料保存不少于15年。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档案,确保每一次验收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三是强监管。针对虚假验收、串通舞弊、降低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指引》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问责力度。严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相互串通进行虚假验收,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供应商严守契约精神,不得擅自减量、降标、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供应商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须依法及时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以刚性约束加强履约验收监管,让验收经得起阳光检验。
目标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履约验收制度体系,全面规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行为,实现政府采购“买得清楚、验得明白、用得放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解读科室:九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792-856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