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10:5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财建〔2022〕21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1-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577
-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九财建〔2022〕21号
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落实好中央财政补贴对农村客运(含农村道路客运和农村水路客运)和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引导作用,贯彻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从2021年起,对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现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主要内容
从2021年起,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资金包括费改税补贴和涨价补贴,继续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发展。
二、支持重点
(一)费改税补贴。保持现行基数不变,由各县(市、区)继续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各县(市、区)应综合考虑补贴年度内农村客运车辆(指起讫地至少有一端在农村且主要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客运车辆和不设站立区的出城公交车)的在册车辆数、核定座位数、车辆年运营里程及运营时间等情况,以及补贴年度内出租车在册车辆数、车辆年运营里程及运营时间等情况,具体确定资金分配标准。
(二)涨价补贴。主要根据中央下达我市的资金额度以及各县(市、区)农村客运运营、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情况等适当调整,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其中:农村客运涨价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城市交通发展涨价补贴主要用于加快巡游出租汽车更换新能源汽车奖补和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三、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式
(一)农村客运涨价补贴,
1.农村道路客运。资金以现行基数切块下达至各县(市、区),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运营、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等农村道路客运发展事项。
2.农村水路客运。以各县(市、区)截至补贴年份当年1月1日保留的渡口数量为分配因素,切块下达至各县(市、区)。由各地统筹用于老旧渡船拆解更新改造,渡运码头维修改造,渡船维修保养,渡口渡船安全设施等农村水路客运发展事项。
(二)城市交通发展涨价补贴。
省级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中统筹资金支持创建示范工作,其中,给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专项奖励500万元,给予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专项奖励300万元。省级统筹后剩余补贴资金以现行基数占比作为分配因素,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至我市。补贴资金的30%由各地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出租车充电桩建设等,70%由市政府统筹用于支持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建设充电桩、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加快九江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换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四、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
( 一 )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突出政策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地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将农村客运发展、通达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以及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等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每年不少于1期)。其中,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财政部门重点检查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情况。
(二)绩效管理
“十四五”期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对农村客运运营、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并对下一政策周期涨价补贴额度进行调整。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报送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带能够佐证绩效评价结果的相关材料,对于无故不按要求报送的,绩效评价得分按零分认定。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审核汇总形成全市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补贴资金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县(市、区),将采取通报、追回已下达补贴资金、扣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等方式予以处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资金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关于支持加快九江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换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2.九江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换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申报表
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6日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