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5 12:5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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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9-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319
-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近期,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九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对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形式和场所、开支范围和标准、管理职责、监督检查等予以明确。
新修订的办法与原办法主要不同部分如下:
一是控制会议时间。压减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5天,二、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二是控制会议规模。分类制定参会代表及工作人员数量上限,调整二、三、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上限。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30人,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含工作人员)。
三是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区分线上会议和线下会议,明确线上和线下会议费用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其中:线下费用实行综合定额管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参与调剂。调整线下费用综合定额标准的住宿费和其他费用,总额维持不变。
四是积极推进线上会议。在符合保密安全前提下,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能通过线上会议布置工作的不集中线下开会,线上会议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开会。
解读单位:九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92-858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