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中央基建资金42365.49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03 10:17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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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9-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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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2365.49万元,其中:生态保护修复专项10262万元、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10450万元、农业专项920万元、污染治理专项5085万元、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11423万元、水运专项225.49万元、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向)4000万元。

该批资金专项支持项目个数78个,主要用于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解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新建或改扩建重大文化设施、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建设、支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完成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分解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基建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