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4-28 0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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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4-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00687-0601-2019-0002
- 责任部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党委、政府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民服务中心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水电管理等公共管理事项。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相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保留公务用车和司勤人员的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2个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市公车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数50人,截止2018年8月,实有64人,其中,在职45人,退休8人,退职1人,聘用10人;市公车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截止2018年8月,实有66人,其中,在职4人,聘用62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收入总额为648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20万元。其中,局机关5545.24万元,公车中心942.4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485.3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48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2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9.25万元(局本级506.76万元,公车中心32.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5.92万元(局本级416.66万元,公车中心29.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9.92万元(局本级86.69万元,公车中心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万元(局本级3.41万元)。项目支出5948.48万元(局本级5038.48万元,公车中心9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6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6358.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8.01%;社会保障支出68.42万元(局本级64.15万元,公车中心4.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05%;医疗卫生24.38万元(局本级22.72万元,公车中心1.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38%;住房保障支出36.56万元(局本级34.07万元,公车中心2.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5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5.92万元(局本级416.66万元,公车中心29.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7%;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4141.19万元(局本级3227.96万元,公车中心913.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0.62万元(局本级1900.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3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8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6358.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8.01%;社会保障支出68.42万元(局本级64.15万元,公车中心4.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05%;医疗卫生24.38万元(局本级22.72万元,公车中心1.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38%;住房保障支出36.56万元(局本级34.07万元,公车中心2.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5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费预算89.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06万元,增长23.4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总额1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局下属单位市公车中心共有车辆9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7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购置经费210万元,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8个,涉及资金5948.4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5个。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1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含人员经费27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210万元,上年无此项预算,此项经费从本年度开始列进预算。
第三部分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8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在本部门的运转支出项目,主要是开展业务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