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发布政府绿色采购新导向 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
发布时间:2023-10-20 15:1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0-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330
- 责任部门: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发布政府绿色采购新导向,引导采购单位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反对铺张浪费和不合理采购,全力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一、压实“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责任。
各预算单位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执行绿色采购政策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机制,在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要明确绿色采购原则,将绿色采购需求嵌入到采购文件中,评审标准和方法要体现绿色采购导向。
二、明确“政府绿色采购”主要内容。
通过印发《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全面践行绿色采购理念、加强绿色采购需求管理、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使用、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八方面明确政府绿色采购的主要内容,给采购人开展政府绿色采购活动指明了方向。
三、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督检查。
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督促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专项检查等举措,坚决纠正各类未执行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行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政府采购办 王丽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