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18: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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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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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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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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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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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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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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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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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关联导读:
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好“过紧日子”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严把政府采购“三大关口”,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据统计,2023年度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87525.6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49678.64万元,节约资金37846.98万元,节约率达9.77%,有效节约了全市财政性资金。 一是严把制度建设关。针对“质次价高”等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财政局聚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这一关键环节,先后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如在全省率先出台采购人承诺制、印发采购人工作指南、政府采购投诉质疑处理规程,既系统梳理了采购人的职责和义务,有效提升了全市采购单位的责任和法治意识,又为采购人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指南方向,提高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是严把采购预算关。在采购预算编制环节,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完整、准确、细化,“应编尽编”。在采购预算执行环节,要求各预算单位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念,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原则上单位年中不再进行追加采购预算,因特殊原因确需追加、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三是严把项目监管关。一是加强采购前期监管,要求采购人落实好“择优、阳光”采购要求,认真做好需求调查等具体工作,杜绝采购中间承办人与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恶意串通”廉政风险问题。二是加强采购中期监管,督促各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设置最高限价,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加强采购后期监管,严格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认真、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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