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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九江市财政网生成日期:2022-01-27字体: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27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2550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792-85837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规范,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实现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力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制度,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我局严格按照《九江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九江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3余条,“九江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65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为34978人,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

(二)突出中心,抓好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在着力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的同时,我局全年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全市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政府预决算和单位部门预决算网上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完成了市财政局在九江广播电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上线直播活动,专题介绍财政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情况,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回答了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专门开设“减税降费”“预算一体化改革”“六稳六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等栏目,及时公开政策信息,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和查询,切实做到权威发布。

(三)加强管理,保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各科室按规定公开财政政务信息,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抓好市级政府预决算和市直单位部门预决算网上公开工作。所有上网公开信息都做到了“三个必须”“三个一致”:即必须填写网上公开预审责任表,必须有信息采集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方能上网公开。通过强化内部监管,畅通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分类仍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解读回应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下一步将通过细化流程分工、加强考核管理、创新公开方式等措施进行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