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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财政加大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来源:九江市财政网生成日期:2025-03-31字体:    
  • 信息类别:科室在线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31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283

今年以来,市财政下达全市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26亿元,用于支持各地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政策。本次补助经费进一步向薄弱环节和贫困地区倾斜,持续支持各地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间差距,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好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为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2024年春季学期,我省又先行将特殊教育学生和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6500元提高到7000元,并同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 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标准的50%核定。 

二是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三是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配置,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四是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门也将会同教育部门继续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加大统筹力度,资金重点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同时要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克扣资金。

(教育科 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