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助力打造繁荣活跃的文旅消费环境,市财政局立足实际、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举措,激发文旅消费市场新活力。
一是统筹安排资金,激发文旅消费活力。为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2024年,市财政局从市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1048万元,其中安排748万元专项用于奖励和补助新创成功的景区、度假区,以及新评定的星级酒店、旅行社等,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多样的文旅产品和服务;安排300万元支持开展第三届长江经济带文旅消费季活动,通过“消费满减”“消费立减”等补贴政策,吸引广大市民和游客参与,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二是优化金融政策,助力文旅企业发展。继续优化“文旅贷”政策,进一步降低中小微文旅企业的融资门槛,扩大支持范围,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文旅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推动文旅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为深入贯彻《九江市推进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精神,做好政策兑现工作,市财政局联合市文旅局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奖补标准,对新创成功景区、度假区,新评定的星级酒店、旅游饭店、旅游名宿、旅行社等给予明确的奖励支持,进一步丰富“引客入浔”政策体系,推动品牌创建,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发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策引导,深入挖掘文旅消费潜力,为助推文旅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科技文体科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