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九江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管理,提升环鄱阳湖区森林生态质量,市财政局与市林业局紧密合作,联合制定了《九江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对项目管理、作业设计、资金管理、施工管理、项目管护、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在资金管理方面,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项目监管上,市财政局与市林业局将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市财政局将以《暂行办法》为指导,与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加强项目管理,提升环鄱阳湖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和“鄱阳湖大湖流域治理”,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资环科 冯雅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