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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第五期)
来源:九江市财政网生成日期:2025-08-25字体:    
  •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25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606

怎么理解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

各级政府部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先确定要办事且有办事的钱,后才能确定办事方式。首先,根据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部门预算框架,进而确定服务项目。

其次,确定项目实施方式并编报预算。根据服务事项的特点,将适宜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明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测算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列入本部门预算建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再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如何在预算中编报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一是购买主体应当做好购买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确定购买服务项目时,应当确认涉及的财政支出已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安排。

二是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咨询评估机构、专家等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三是购买主体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需要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的项目,应当同时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是否存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财政支出方式的转变,也是政府服务方式的变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不改变事情的本来性质和财政资金的用途。所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综合科 黄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