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部署要求,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支持保障力度。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先行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2025年市财政下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2632万元,惠及全市3760名残疾学生,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比例共同承担。
二是保障经费到位。市财政局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督促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改善硬件设施。2025年市财政下达特殊教育补助资金397万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推进融合教育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水平,为残疾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教育科 宋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