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以"四项举措"为抓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通过拓宽投入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加大保障力度、强化资金管理等系统性举措,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九江样板"贡献了财政智慧和力量。
一、强化财政保障机制,稳定支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24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93.25亿元,较2023年增加4.18亿元,增长4.7%。自2019年起设立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来,每年安排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均稳定保持在2.6亿元以上,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生态宜居建设等关键领域。为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九江市积极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农业农村政策。自2021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比例逐年提升。2024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达11.51亿元,支出比例为8.8%,为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农业产业等重大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二、夯实农业基础支撑,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一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17年统筹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达67.05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211.82万亩。2023年建立高标准农田投入分级负担机制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达8197.6万元,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灌溉设施、地力提升、田间道路等建设,显著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为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奠定基础。二是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粮油生产“稳面积、提单产”的任务部署,2023年以来市财政安排粮油生产资金共计3006万元,重点用于早稻种植奖补、育秧中心建设奖补、农事服务主体奖补、农机补贴等方面,顺利完成了我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11万亩以上、油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75万亩以上的任务目标,并推动我市粮油单产水平逐年提升,构建了"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落实涉农涉粮补贴政策。2024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2981万元、稻谷补贴资金8473万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9119万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依托九江资源禀赋,大力支持庐山云雾茶、修水宁红茶、彭泽鲫、翘嘴白、小龙虾、甲鱼等地方特色经济作物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通过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现代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共计15720万元,重点用于种养殖生产基地及交易中心建设、特色品牌打造、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为补齐我市农业产业短板,培育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拓展资金筹措渠道,激发多元投入活力。积极向上争取涉农部门专项资金,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领域亟需发展的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社会投资加强引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格局。通过农业设施贷款贴息、“财农信贷通”、“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和美乡村建设资金等,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村民投入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加大农业领域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大局。
四、强化绩效评价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资金绩效管理体系。注重同农业、发改等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从财力可持续、收支能平衡、风险易防控、资金有绩效等方面,积极谋划重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并根据有关考核要求,定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效果,严格落实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从加大投入强保障、夯实基础补短板、创新机制聚合力、强化管理提效益四个维度协同发力,通过"四项举措"系统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九江实际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新路径。未来市财政将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通过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更强举措、更实投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绘就我市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画卷。
(农业农村科 黄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