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将江西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此次试点落地,是专项债券管理体制的重大优化调整,专项债券项目核心审核权限从中央部委实质性下放至省级层面,有效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显著提升专项债券在发行、拨付、使用环节的全链条效能,为我市加快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等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紧扣试点工作要求,锚定“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闭环,严格对标上级政策口径,细化落实配套衔接、流程优化、风险联防等举措,既全力抢抓政策机遇、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又坚决守住地方政府债务安全底线,推动“自审自发”试点政策发挥最大实效,为九江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政府债务管理科 宋志清)